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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过错方的认定标准是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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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中存在以下情况的一方就认定为过错方:

(一)重婚。指前一婚姻未解除,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或者前一婚姻未解除,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(或关系)共同生活的行为。

(二)与他人同居。

(三)实施家庭暴力。
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。
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(一)重婚;

(二)与他人同居;
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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